海关与税则

9610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

Cross-border E-commerce Customs Procedure 9610

9610 是中国海关“跨境贸易电子商务”监管方式代码,设立定义涉及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。它不是 FOB 或付款方式,也不应以一个未经核实金额门槛概括。

远单 · 外贸百科更新日期 2026-10-13

代码原始定义

海关总署二零一四年第十二号公告增列九六一零,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。公告定义涉及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成交、采用清单核放和汇总申报的零售进出口商品,并排除其明确列出的特殊监管区域或场所一线业务。业务适用还应结合现行实施规则和口岸要求核对。

不要只叫零售出口代码

九六一零的设立定义包括零售进出口,具体进口与出口业务有各自政策和操作条件。不能从代码名称推出统一单票金额限制、必然退税或任意口岸均可办理,也不能把零售进出口的税收限额与出口申报条件混为一谈。

业务识别示例

例如企业通过跨境零售平台向境外个人销售商品,应确认成交、支付、物流和申报数据如何按真实订单关联,再核对是否采用九六一零。若卖给境外企业整批进货,不能仅因订单在线生成就直接当作同一种零售模式,仍须确认实际业务分类。

接入检查

核对企业及合作方所需备案、当前数据传输要求、商品许可和税收处理,记录实际订单、商品、数量、币种及运输关系。代码、贸易术语和收款方式分别填写。本文不承诺固定金额门槛或税收优惠,真实部署前应以主管海关及税务的当前要求为依据,不导入示例订单替代业务数据。

常见问题

9610 只表示出口吗?

设立定义包括符合条件的零售进出口,具体业务须按现行规则确认。

9610 一定适用统一五千元单票门槛吗?

不能用未经核实的金额统一概括,应区分进出口方向及具体制度条件。

SOURCES & SCOPE

资料来源与适用范围

以下资料供查阅核对;具体合同、承运条款与适用规则以交易双方确认的文件为准。

  1.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12号 查阅日期:2026-10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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