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确谁代表谁办理
中国海关法规定收发货人可以依法自行办理或委托报关企业,代理以委托人或自身名义的安排有相应责任。授权书、业务主体和实际报关企业应一致,不能把货代普通联络邮件当作无限代理授权。
资料提供与合理审查
委托方提供真实品名、数量、价值、用途和相关证件,受托企业按适用要求履行审查和办理职责。未知编码需基于商品资料专业核对,不能以赶船为理由低报或套用另一个商品。双方各有义务,不是委托后所有申报风险只由代理承担。
交接场景
例如首批实际八十件,企业提供整单 PI 一百二十件时,代理应得到本批 CI 和 PL 等确认资料,而不是照复制。仓库换箱后及时向代理同步,保留各版本及授权变更;已受理申报更改应走适用程序。
委托检查
核对备案及服务范围、收费、沟通窗口和申报草稿审核人,记录受理、补资料、查验和放行状态。资料与真实出运关联,不凭系统出现编号就认定出口完成。重大更改和放货授权分别管理,代理服务合同不替代买卖双方的成交条件。
常见问题
委托报关后货主可以不提供真实数据吗?
不能,委托方仍须如实提供资料,代理也有自身职责。
货代联系人就是实际报关企业吗?
不一定,需要确认实际主体、授权和相关备案。
资料来源与适用范围
以下资料供查阅核对;具体合同、承运条款与适用规则以交易双方确认的文件为准。
-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(2021年修正文本) 查阅日期:2026-10-13